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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告知书(实验教师-按学期签订)

发布日期:2024-02-22 作者:

上海商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告知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维护高等学校安全稳定的统一部署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构建由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增强教师安全责任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签订本责任告知书。

一、责任期限:2024226日至2024712

二、责任目标:在责任期内,避免发生各类大小安全责任事故。

三、责任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党政同责、综合治理、全面覆盖、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提高实验教师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心,时刻提高警惕

(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

(三)上课前应提前十分钟到达实验室,检查设备和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

(四)组织学生有序地进入教室就座,并教育和督促学生保持教室整洁,严禁食物、饮料带入实验室。

(五)不熟悉实验室设备时,需寻求管理人员的技术指导,不得随意操作。

(六)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需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故障排除不得随意强行处理。

(七)使用结束后,教师应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及时关闭使实验室设备,不得直接关闭电源。

(八)督查学生保持实验室整洁,将个人物品杂物带离实验室制止学生的各种不良行为,特别是防止学生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操作设备和系统。

(九)使用结束可按需填写实验室使用情况反馈表。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签字各执一份,一份由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其它未列明涉及实验室安全的相关事宜,严格按《上海商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执行,确保实验教学安全。

授课使用软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课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预计使用课时____________

实验室所属学院/部门盖章

分管院长/主任(签章) 教师(签章):

签订日期:2024226 签订日期:202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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